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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知名餐厅使用隔夜死蟹,被罚50万!

长沙晚报 2022-10-13
昨日
话题#北京胖哥俩使用隔夜死蟹被罚50万#
登上微博热搜
引发关注


知名连锁网红餐厅“胖哥俩肉蟹煲”近年来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也被很多人追捧为“美食打卡地”。在该公司官网上,“食材新鲜”被列为第一卖点。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23日,“胖哥俩肉蟹煲”被曝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有记者卧底“胖哥俩”北京合生汇店、凯德mall大峡谷店后厨,发现存在死蟹当活蟹卖、变质土豆加工后继续上桌、鸡爪等熟制品即使变味依旧售卖等现象


针对媒体曝光的“胖哥俩肉蟹煲”凯德mall大峡谷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于8月23日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被曝光的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事件曝光后,胖哥俩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对于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公司已对涉事门店进行停业整顿,成立专案组进行内部自查,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査,对检査结果将及时公布。

北京胖哥俩餐厅被罚没50万

食品安全管理员被罚9万


11月17日,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领域“铁拳”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一例为查处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变质食材案件;并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刘某作出行政处罚案。


丰台市场监管通报称:当事人存在使用隔夜死蟹冒充活蟹、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后厨脏乱、宣传新鲜牛杂但使用冷冻牛杂调理包等行为。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3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且存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并对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刘某作为该公司食品安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发现该公司违法行为发生时,未及时制止,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2021年10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0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刘某作出罚款9280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新京报微博11月17日报道,记者证实通报的这起案例正是8月份被曝光的北京胖哥俩餐厅。

胖哥俩回应:

对涉事门店闭店处理


胖哥俩帝都站微信公众号11月17日发布声明,内容如下:

全国400家门店


启信宝数据显示,胖哥俩是一个特色煲类品牌,主要经营肉蟹煲、虾煲、河蟹煲等,所属公司为嘉兴市胖哥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3日,创始人为张灵瀚。目前,张灵瀚有关联企业27家,大多数为餐饮企业。

图片来源:启信宝
 
根据胖哥俩肉蟹煲官网,目前,其在全国逾130个城市拥有400家门店,日均接客10万人次,年均接待顾客达到3600万人次。

胖哥俩肉蟹煲曾称,其核心竞争力在于价格亲民、出品稳定、口味独特以及食材新鲜。在其官网上,还打出了“品牌成立迄今,味道和品质始终如一”的口号,并称:“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全力捍卫食品安全”。

图片来源:胖哥俩肉蟹煲官网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向中新经纬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或者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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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中新经纬、北京日报客户端等编辑丨李卓值班主任丨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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